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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真主规定的教法律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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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 2012/12/11 2024/03/28

有人说:有部分法律例需要重新修正,因为它不适应这个时代例如遗产继承法中一个男子能继承两个女子的份额,教法对持类似主张者的判决是什么?

一 切赞颂,全归真主。信仰的根本之一就是请真主和使者(求主赐福他,并使他平安)判决,并且心悦诚服地完全接受他俩的判决。伟大的真主说:“如果你们为一件 事而争执,你们使那件事归真主和使者(判决),如果你们确信真主和末日的话。这对于你们是裨益更多的,是结果更美的。”(4:59)又说:“指你的主发 誓,他们不信道,知道他们请你判决他们之间的纷争,而他们的心里对于你的判决毫无芥蒂,并且他们完全信服。”(4:65)伟大的真主说:“难道他们要求蒙 昧时代的律例吗?在确信的民众看来,有谁比真主更善于判决呢?”(5:50)所以,凡是违背真主判决的判决都是蒙昧时代的判决。真主说:“难道真主不是最 公正的判决者吗?”(95:8)真主说:“一切判决只归真主。他命令你们只崇拜他。这才是正教。但世人大半不知道。”(12:40)因此,显而易见的是, 不像真主和使者(求主赐福他,并使他平安)裁决或拒绝真主和使者的判决.或认为别人比真主合使者的判决更好都是悖逆(库夫勒)背叛伊斯兰。(即:脱离伊斯 兰)

  谢赫伊本·巴兹怜悯之)说:“真主为众仆颁布的法律,在其尊贵的经典或通过他忠实的使者的口头阐明的教法律例如遗产、五番拜功、天课、斋戒等,真主都已为 他的仆人们解释清楚,整个伊斯兰民族都已公决,任何人都不能反对它、改变它。因为它是从自先知(愿主福安之)时代一直到复生日都是为伊斯兰民族制定的全美 完善的法律。例如子女、孙子、父母和父亲的弟兄中的男子就优越于女子。因为真主已经在天经中解释得非常清楚,也是穆斯林学者一致公决的、所以必须要心悦诚 服地坚决执行。谁妄言与之相反的更合适,那他是昧主者(卡菲勒)。同样,允许违背真主的律例的人冶被认为是叛教者。因为他反对超绝万物真主、使者(愿主福 安之)和伊斯兰民族所公决的,如果他是穆斯林,穆斯林的主事者就必须要求他忏悔,否则,应按照叛教者处决。因为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更改自己的宗 教,你们就处死他”,祈求真主保护我们和所有的穆斯林免遭祸患的误导,不要违背纯洁的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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