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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人前面公开宣布信仰不是进入伊斯兰教的正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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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0 2013/08/17 2024/11/17
我 是一个青年人,娶了一位穆斯林姑娘,但是她的家人都是非穆斯林;她已经信仰了伊斯兰教,并且通过因特网学 习了《古兰经》的一些章节和做礼拜的念词;我们结婚以后,我问她:“你在谁的面前进入了伊斯兰教?”她说:“我自己一个人信仰了伊斯兰教。”我告诉她: “你必须要重新念两个‘作证词’。”她就在我的面前念了两个‘作证词’;请问这是正确的行为吗?须知我们是在清真寺里的谢赫(伊玛目)和许多证人面前举行 婚礼仪式的,我还获得了她是穆斯林一份证明。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一个人为了成为穆斯林,必须要在某个人的前面公开宣布信仰伊斯兰教,没有这样的条件,因为信仰伊斯兰教是仆人和真主之间的事情;如果他只是为了获得个人的一些手续和文件,而让人作证他信仰了伊斯兰教,则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把它作为正确地进入伊斯兰教的一个条件。

第二:

在女方没有监护人(家长)的情况下缔结的婚约是无效的,异教徒不能做女性穆斯林的监护人(家长),如果她没有穆斯林监护人,法官、或者清真寺的伊玛目、或者该地区的穆富提(教法说明官)都可以代替她的监护人。

 

我们祈求伟大的真主赐福你们,并且使你们幸福美满,白头偕老!

 真主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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