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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理解“宗教绝无强迫”和“我必定把他们卑贱地逐出境外,使他们成为受凌辱的。”这两节经文的意思
愿主怜悯之)说:“也就是说你没有那种能力,那不是你力所能及的事情,唯有真主才能做到这一切。”《赛尔迪经注》(第374页)。
伊本·智兹 椰(愿主怜悯之)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的含义就是:伊斯兰教是非常清楚的,正确的证据是非常确凿的,所以它不需要强迫任何人加入它,但是每一个心智 健全的人会自愿的加入它,没有胁迫和强迫,证据就是真主说:“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人人都明白伊斯兰教就是正道,悖逆(库夫尔)就是邪道,所以根本不需 要强迫人们信仰伊斯兰教。”《简明经注》(第135页)。
赛尔迪(愿 主怜悯之)说:“这是一份声明,说明伊斯兰这个宗教是非常完美的,证据是确凿的,迹象是清晰的,它是符合理性和科学的宗教,是符合天性和智慧的宗教,公义 和改革的宗教,真理和正确的宗教,由于它的完美和人的天性接受这个宗教,所以不需要强迫人们信仰它;对于心灵厌恶的事情、与真理和事实背道而驰的事情、或 者证据和迹象隐隐约约的事情才需要强迫,但是谁如果了解这个宗教,然后拒不接受,那么他是顽固不化、冥顽不灵的人。“正邪确已分明”,一切清清楚楚,任何 人没有不接受这个宗教的借口或理由,这与命令穆斯林为主道作战的经文之间并不矛盾,真主命令穆斯林为了宣扬真主的宗教而作战,并且预防侵略者对这个宗教的 攻击,所有的穆斯林一致公决必须要为主道奋斗,有言语的奋斗和实际行为的奋斗,任何经注学家都没有认为这节经文与为主道奋斗的经文互相矛盾。”《赛尔迪经 注》(第954页)
赛尔迪(愿 主怜悯之)还说:““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这节经文的意思是:如果此事已经清清楚楚,根本就没有强迫的余地,为了不明确的利益才有可能强迫,如果利益一清 二楚,两世的幸福与之息息相关,昭然若揭,何必要强迫他人呢?还有与之相同的经文,真主说:“你说:“真理是从你们的主降示的,谁愿信道就让他信吧,谁不 愿信道,就让他不信吧。””(18:29)明确的证据说明这就是真理,谁愿意相信就让他信吧,谁不愿意相信,就让他不信吧。”《完美的原则》(第119页)。
泽尔嘎尼(愿主怜悯之)说:“伊斯兰教使用宝剑和规定为主道奋斗的目的并不是在内心中确定信仰,也不是强迫个人或团体信仰伊斯兰教,而是消除强权者的欺压和迫害,促使他们放弃刀剑的威胁,让真理的宣传自由自在的进行,不要产生祸乱,一切宗教,皆归真主。”《知识的源泉》(2 / 406)。
一部分学者主张这节经文是专门针对有经人和拜火教徒的,因为他们是不能强迫进入伊斯兰教的,因为真主说:“当抵抗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经的人,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他们依照自己的能力,规规矩矩地交纳丁税。”(9 :29)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如果不得强迫的人被迫信仰伊斯兰教,比如顺民和请求庇护的人,那么不能对他实行伊斯兰的教法律例,除非他自愿皈依伊斯兰教。”《穆额尼》(10 / 96)。
伊斯兰的谢 赫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之)说:“无理的被迫叛教和无理的被迫信仰都是不允许的,比如循规蹈矩的顺民,因为真主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 分明了。”这与合理的强迫不同,比如强迫敌人的战士,如果他们与伊斯兰作战,要么强迫他们信仰伊斯兰,要么强迫他们交纳人丁税。”《遵循正道》(2 / 320)。
敬请参阅(165408)号问题的回答。
这节经文并 不意味着强迫人们进入真主的宗教,它意味着伊斯兰教是简明易行的,不会强迫他人加入伊斯兰教;谁如果加入了,他就是穆斯林;谁如果没有加入它,他要么成为 顺民和缔结盟约的人,他享有应享的权利,但是必须要交纳人丁税;要么成为伊斯兰的敌人,必须要与他作战,以免他在大地上为非作歹和传播悖逆的谬论。
第二:
真主通过他的先知苏莱曼(愿主使他平安)的口舌而说:“你转回去吧,我必定统率他们无法抵抗的军队去讨伐他们,我必定把他们卑贱地逐出境外,使他们成为受凌辱的。””(27:37)
这与上面的 经文并不矛盾,真主的先知苏莱曼(愿主使他平安)曾经是大地之王,正如穆贾希德(愿主怜悯之)说:“东方和西方的大地之王有四个:两个信士和两个逆徒,两 个信士分别是苏莱曼·本·达伍德和双角王(祖勒·格尔奈尼);两个逆徒分别是:尼布甲尼撒二世和尼姆罗德·本·迦南(宁录)。”《泰百里经注》(5 / 433)。
人人必须要服从国王的命令,特别对国家和臣民带来幸福和利益的命令,比如信仰真主和摒弃悖逆的行为,任何人不得违背它;违抗命令者,格杀勿论;因为他会危害王国,在大地上传播背叛和腐败,强奸民意,奴役他人。
这节经文并没有强迫碧丽格斯女王等人加入伊斯兰教,只是要与她和她的军队作战,当她看到了真主的伟大迹象之后,自愿的皈依伊斯兰教,并不是因为恐惧战斗和害怕刀剑。正如真主说:“她说:“我的主啊!我确是自欺的,我(现在)跟着素莱曼归顺真主——全世界的主。””(27:44);通过上述经文,可以得知命令作战并不意味着强迫他人进入伊斯兰教。
第三:
假设这个故事包含着苏莱曼(愿主使之平安)强迫赛白邑的女王碧丽格斯和她的臣民遵循真主的教法,那么这也是专门针对苏莱曼(愿主使之平安)的法律,他的法律与我们的教法有所不同,真主说:“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5:48)
赛尔迪(愿主怜悯之)说:“这些法律因为民族的不同而不同,它根据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有这一切在立法的时候都是公正的。”《赛尔迪经注》(第234页)。
此外,这个 教法律例允许顺民保持自己原先的宗教和责任,并没有强迫他们进入真主的宗教,在最后的时代,这个教法律例将会发生改变,当尔萨圣人(愿主使他平安)再一次 降临的时候,他会废除人丁税,只接受伊斯兰教,所以世界充满幸福,大地上到处都是一片祥和,这说明与阻碍真主宗教的多神教徒作战,就是让全人类获得幸福和 吉庆最大原因之一。
《布哈里圣训实录》(2222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55段)辑录:艾布·胡莱赖(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誓以掌握我生命的主,麦尔彦之子(尔萨圣人)将来要以公正法官的身份暂时来到你们中间。他将砸碎十字架;杀掉猪;废除人丁税;财富将会充盈大地,以至于无人接受它。”
伊玛目脑威 (愿主怜悯之)说:“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他废除人丁税”,正确的意思就是不接受人丁税,只接受异教徒信仰伊斯兰教,谁如果想交纳人丁税,不会 被接受,他要么信仰伊斯兰教,要么死路一条。这是伊玛目艾布·苏莱曼·罕塔布等学者(愿主怜悯他们)的主张。”
根据这一点:有人可能会说:“这与今天的教法律例有所不同,因为有经人如果交纳人丁税,必须要接受,不能杀他,也不能强迫他信仰伊斯兰教,不是这样的吗?”
对他的回答 就是:“这个教法律例不会一直持续到复生日,只是在尔萨圣人(愿主使他平安)再次降临之前有效,先知(愿主福安之)在许多正确的圣训中告诉我们这个教法律 例将会废止,废止者不是尔萨圣人(愿主使他平安),我们的先知(愿主福安之)才是宣布废止这个教法律例的人,尔萨圣人(愿主使他平安)要按照我们的教法律 例进行裁决,由此证明在那个时候不接受人丁税,就是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的教法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