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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论儿童权利(2/5):儿童是福分,不是财产
伊斯兰是神圣的宗教,它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平等对待思想、情感、身体等方面的需要,强调这三者的重要性是一样的,彼此没有分别。实际上,人的精神需求与情感及身体的需求一样,都应受到关注。这不仅针对成人,而且也针对儿童,满足儿童的权利与需求同样不可小觑。因为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提到,儿童在他们出生之前,伊斯兰就要求他们的父母切实保障他们的一切权利。
当男女做出决定确立婚姻关系、建立家庭时,他们已经对未来将要出生的孩子做了安全方面的承诺。穆圣劝告圣门弟子及他们之后的信士们,在性生活开始之前,要这样祈祷真主:
“我以真主的尊名开始,真主啊,保护我免遭恶魔的攻击,保护赐予我的后裔免遭恶魔攻击。”[1]
一旦妻子怀了孩子,要记住这是真主给你的信托,这一点很重要。虽然有了孩子是令人幸福的事,但要记住孩子不是财富。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父母要完整履行真主赋予父母的义务——孩子们的权利。在怀孕期间,充满期待的父母一定要为新生命的降临做好准备。母亲要注意饮食,要适当休息,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当然在等待宝宝降临的日子,更要记念真主,寻求真主的佑助。
“我的主啊!求你从你那里赏赐我一个善良的子嗣。你确是听取祈祷的。”(《古兰经》3:38)
“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他使那个人的配偶与他同类,以便他依恋她。他和她交接后,她怀了一个轻飘飘的孕,她能照常度日,当她感觉身子重的时候,他俩祈祷真主——他俩的主——说:“如果你赏赐我们一个健全的儿子,我们一定感谢你。”(《古兰经》7:189)
“我们的主啊!求你以我们的妻子儿女为我们的安慰,求你以我们为敬畏者的典范。”(《古兰经》25:74)
穆斯林认为,所有的孩子一出生是顺从真主的,也就说他们与生俱来就有信仰真主和崇拜真主的天性,穆圣在圣训中也这样明确我们,他说没有一个孩子一出生不具有纯真的本性,只是他们的父母可能选择了这样那样的信仰,而没有选择顺从真主。[2]
当孩子出生时,这是幸福与庆祝的因由,伊斯兰没有男孩子比女孩子高贵的错误观念。《古兰经》指出,男女都来自同一个人(阿丹),他们的差异在于虔诚与信仰的程度不一而已。
“众人啊!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他把那个人的配偶造成与他同类的,并且从他们俩创造许多男人和女人。”(《古兰经》4:1)
伊斯兰刚刚复兴的时代,阿拉伯人中间流行杀害婴儿的恶习,他们经常活埋女婴,这是极其愚蠢的行为。穆圣指出,养育女孩子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虔诚的穆斯林才会养育她们,真主给养育女孩子的信士巨大报酬。
“当他们中的一个人听说自己的妻子生女儿的时候,他的脸黯然失色,而且满腹牢骚。他为这个噩耗而不与宗族会面,他多方考虑:究竟是忍辱保留她呢?还是把她活埋在土里呢?真的,他们的判断真恶劣。”(《古兰经》16:58-59)
我们还可以从先知穆圣的爱妻阿伊舍传述的圣训中,把握伊斯兰的儿童观。阿伊舍传述的圣训明确指出,男孩子不优越于女孩子,养育女孩子将会获得重大报酬。圣训是这样的:
“一位妇女带着两个女儿来到我(阿伊舍)跟前,向我乞求食物,但我跟前除了一块椰枣,没有任何东西。我把这块椰枣给了她,她把椰枣平分给两个女儿,自己没有吃,然后领着女儿离开了。后来穆圣回来,把此事告诉了穆圣。穆圣说:‘无论是谁,经受了养育两个女儿的考验,并慷慨地对待她们。这些女孩子犹如铠甲使父母免遭火狱的刑罚。’”[3]
无论谁家生了孩子,阿依舍从来不问生了男孩还是女孩,她只问是否健康(即是否有缺点)。如果告诉孩子健康,她就会说,一切赞颂归于真主,养育世界的主。
当母亲临盆,一个新的生命进入到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中。父母把他捧在双手之中,其实此时他有了自己的权利。同时,伊斯兰还规定了一些欢迎新生儿仪式和礼节。须知,婴儿的精神需求和情感需求必须得到满足。即父母要教会他们礼拜、热爱真主、与真主保持联系。
子女是真主给予父母、家庭、监护人以及穆斯林社会的信托,一个微小的生命完全依赖于他们的保护和关爱。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儿童处于恐惧中。饥饿、烦恼、性压迫折磨他们,各种恐惧时刻威胁着他们。他们试图得到安定,但总有人打破他们的这个小小愿望。真主注视着他们的苦难,天使记录着他们的苦难,所以我们人类绝不可以胆大妄为,虐待儿童。
在第三部分,我们将讨论迎接新生儿的仪式和礼节。